吴中区城西中学2025年初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吴中区城西中学2025年初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根据吴中区教育局《2025年苏州市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吴中区城西中学2025年初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一、施教区范围
运河以北、东吴北路以西的吴中区长桥街道行政管理区域内的小区(以吴中区房屋产权证为准)
二、入学对象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施教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施教区户籍(含集体户口)和非本施教区户籍,且年龄在16周岁以下(200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毕业生。【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三、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材料(预审、补审)——上级审批——发放入学通知书)
(一)网上报名:2025年6月6~14日,通过扫下方二维码或在应用市场和APP Store 中搜索【吴优办】下载【吴优办】APP,注册登录【吴优办】(注册人为孩子法定监护人),并完成高级实名认证。招生入学信息采集规定时间内,点击【吴中入学报名】模块进行信息登记。
IOS端 安卓端
(二)现场材料审核
1.时间: 2025年6月14日8:30~10:30 吴中实验小学六(1)班至六(8)班的地段生
2025年6月14日13:30~15:30 吴中实验小学六(9)班至六(10)班的地段生、其他 小学的地段生
2.地点:图南楼一楼大厅
3.需交验的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2)房产证(或目前已经购房,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
(3)户口与房产不一致或核心家庭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则需出具唯一住房证明;
(4)《2025年苏州吴中区中学生信息采集表》纸质稿(需筛选通过后方可打印)。
(三)现场材料补审
1.时间:2025年8月2日8:30~10:30
2.地点:图南楼一楼大厅
3.需交验的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2)房产证(或目前已经购房,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必须提供购房合同、全额发票);
(3)户口与房产不一致或核心家庭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则需出具唯一住房证明;
(4)《2025年苏州吴中区中学生信息采集表》纸质稿(需筛选通过后方可打印);
(5)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成绩册)。
(四)领取入学通知书
经过确认后,在2025年8月15日前领取入学通知书(具体时间咨询门卫)。
四、地段生认定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免试相对就近入学”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实行以合法固定住所为基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地段生认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1.学生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2.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应与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户口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的,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一处合法固定住所(核心家庭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除外)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多子女核心家庭,其成员数的认定按三口之家计算。
4.本区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原则上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相对就近入学的依据。
5.本区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及父母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且长期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唯一居住地,按照义务教育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该合法固定住所可以作为学生施教区认定的依据。
6.具有本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
7.本区户籍学生,其户口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在施教区内无合法固定住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可凭相关材料在监护人户口所在地依法入学: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③父母双方户口都不在市区;④孤儿。
8.因改善住房条件、地块改造等乔迁新居的,人已迁新居,户籍尚未迁移的,施教区确定以新居住地为依据;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确定其施教区原则上以新安置的住房为依据;若家庭确有特殊困难等实际情况,由所属三区一城及各镇(街道)负责审核,区教育局协同镇(区)统筹安排。
9.随迁子女本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相对就近入学;随迁子女本人、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全产权合法固定住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产权合法固定住所可作为相对就近入学的依据;在本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按照积分入学管理办法相关政策执行。
10.区教育局和学校对家庭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信息进行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五、咨询电话
吴中区城西中学咨询服务热线电话:65632017 、66569827。
吴中区教育局招生咨询服务热线电话:65648441、67681801。
吴中区教育局招生咨询服务窗口地址:吴中区商务中心B栋行政服务中心三楼ht13/14号窗口。
六、监督管理
吴中区教育局举报投诉受理渠道:65255437、65284615。
邮箱:jyj.jyk@szwz.gov.cn
七、特别提醒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学校不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相关提示
1. 现场审核请家长配合做好以下几件事:
(1)请服从现场人员安排,有序排队。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允许1人,不带孩子)进入校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2. 所交材料必须真实,一旦发现伪造证件,学校将报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 材料复印要求:
①户口本:首页、第一监护人页、第二监护人页、入学学生页,共4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可缩印),一本户口本上的相关页编号须一致、户号清晰,信息必须真实,如果一家分两本户口本,复印要求相同。
②房产证:除封面、封底,内页都要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房产证: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施教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复印要求:有产权人姓名和产权号的页面,并提供不动产证明)。
暂时不能提供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原件,则需提供相关房产的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契税发票及交房证明等材料原件。
相关说明:
(1)父母离异,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确定监护人,以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入学依据的,须提交以下原件和复印件: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有明确的孩子抚养权内容及国家相关机构盖章)。
(2)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入学的本校学区的学生,需提供祖父母房产证明和学生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不作为入学房产依据。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